根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,我市邵东市大禾塘兰记农夫果园水果店内待售的“杨梅”,糖精钠(以糖精计)项目不符合GB 2760-2014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要求,我局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,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我局对邵东市大禾塘兰记农夫果园水果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送达了《检验报告》,经核查牛宝体育下载,该店不合格食品“杨梅”从邵阳市场(散户)购入,截止我局对当事人水果店进行食品抽检日止,当事人店内上述“杨梅”以15元/斤的价格销售了30斤牛宝体育综合,我局工作人员调查并对该批次不合格未销售“杨梅”现场销毁,当事人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,积极进行整改。我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。